香山买办如何登上近代中国政商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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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后西方列强利用强加于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加紧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利权的侵夺,激起国内有志之士的民族经济主义情感,进而为我国民族民用企业的兴办、为香山买办群体成功转型为首批近代企业家并在近代中国政商舞台留下不可磨灭的历史印痕提供了必然性和不可阻挡性。欧美国家凭借工业革命带来的“坚船利炮”轰开中国大门,又是割地又是索赔款,肆意侵夺我们国家的经济利权,致使各口通商以来,“江海各口门户洞开,已为我与敌人公共之地”,中国沿海沿江之利,尽为外国商轮侵占。

  据统计,1862-1863年,在华洋杂居的上海,至少有20家洋行经营轮船业务,其中美商有旗昌、同孚、琼和合渥(Howard &Co.),英商有怡和、宝顺、广隆(Lindsay&Co.)、吠礼查(Fletcher &Co.)、百亨(Byrns&Co.)和丰裕(Fogg&Co.)等,每家商行都经营1~2艘轮船。在激烈的竞争中,或被美国旗昌洋行挤垮或被迫与旗昌妥协。1867年1月,旗昌与英国怡和、宝顺等洋行在不断的竞争中达成“协议”,同意均沾我国内河沿海轮运利权。

  在上海通向华北的沿海航线年先后出现英商天祥洋行代理的中日(沿海及长江)轮船公司]和上海天津航运公司(Shanghaiand Tientsin Navigation Company)类似扩张与垄断的趋向。至于广东内河兼营沿海航线,则由香港英籍巨商拿蒲那raik)与美国琼记等洋行于1865年集资75万元创办的“省港澳轮船公司”(Hong Kong,Canton and Macao Steamboat Co.)垄断。为此,拿蒲那还与琼记、怡和签订一项在华南沿海及珠江航线“彼此不得争夺贸易”的合约,与旗昌订立“旗昌不行驶广东内河航线,省港澳不得染指长江轮运”的合约。

  外国轮船公司对我国长江内河的沿海航线的垄断,对我国旧式航运业构成致命的打击,而承担着官粮运漕任务的沙船业更是濒临破产。怎么样保持江南诸省漕粮北运京城的顺畅,成为清朝统治者深感棘手的难解之题。“欧洲诸国百十年来,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东北,闯入中国边界腹地,凡前史之所未载,亘古之所未通,无不款关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与立约通商以牢笼之,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作为洋务派领袖之一的李鸿章始终认为,西人之所以能横行于我国,所仗恃的无非近代化的“枪炮轮船之精利”,而正是这些用“坚船利炮”武装的西方列强,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数千年来一大变局”和数千年未有之“强敌”。如想阻止列强从海上侵我之疆域、夺我之利权,我中华唯有“变法自强”,而“自强之道在乎师其所能,夺其所恃耳”。何况西方列强拥有现代化的枪炮轮船,实也不过“百数十年间”,如果我国能“深通其法,愈学愈精,愈推愈广”,怎么会在百数十年之后“不能攘夷自立”,最终完成“内求富强”“外争利权”的双重历史使命呢?

  在洋务运动初期创办的江南制造局、金陵机器局、天津机器局和福州船政局四大官办军工企业,制造的是事关国防建设,旨在抵御外敌内患的枪炮、弹药和军舰,因而并未寻求私人投资或交由私人经营,但结果是有投入没收入,致使晚清政府的财政更加吃紧。李鸿章等洋务派十分期待通过兴办民用企业,寻找到“求富”及养护“军工”的重要突破口。但兴办民用企业有一个逐渐推广的过程,首先得从涉及民生日用的众多行业中遴选出一个或几个能对别的行业起示范作用的核心行业,如航运业、纺织业或采矿业,且在该行业最先创办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必须能引领别的行业也迅速建成相应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从而带动全国民用领域各行各业的协同发展。在李鸿章等洋务派官员看来,这个核心行业非轮运业不可,这个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非轮船招商局不可。

  其实,曾国藩早在1867年3月7日就授意幕僚同知容闳、道员许道身起草《联设新轮船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并递交总理衙门,希望可以由官方出面组建轮船招商局以“与外商争利权”,但一直未得到确实的支持而被搁置。到了1872年,制造轮船之议再起,朝廷征求各地方大吏的意见,李鸿章先后上《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试办招商轮船折》、《致总署论试办轮船招商》和《轮船招商请奖折》等,再三提出创办轮船招商局的必要性。他指出,“海防非有轮船不能逐渐布置,必须劝民自置。无事时可运官粮客货,有事时装载援兵军火”。.只有商战与兵战兼备,才有机会建“数千年未有之伟业”,才有机会“借纾商民之困,而作自强之气”。在李鸿章等洋务派的努力推动下,此事终于得到朝廷的批准。1872年12月26日中国近代第一家民族轮船运输企业-采用“官督商办”体制的轮船招商局,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创办中国民族企业很难,确定企业体制不易,但更困难的是遴选优秀的经管人才。李鸿章清楚地意识到,在突遭外国轮船闯人我国领海内河、肆意侵夺我国航运利权的危难时刻,要在身边众多洋务人才中,发现并遴选出有经营近代企业经验、在商界享有崇高威望、有人脉、能筹资、适应官督商办体制的优秀的企业经管之才,何其困难。

  事实上,在轮船招商局筹备之际,李鸿章一直费尽心思物色人才,最初把遴选的范围定格在有协办洋务经验的幕僚或属下身上。例如,早在1872年前后,李鸿章就先后让亲信幕僚天津海关委员林士志、津海关道陈钦、江海关道沈秉成和盛宣怀参与招商局的筹划并起草轮船招商章程,林士志建议从广东富商中遴选特色人才,并于1872年初向李鸿章递交了《与广帮众商雇搭洋船者议呈九条》,其中提出两种方案:一是“公凑本银三十万,公举总商承揽,由官稽查”;二是“请发公款若干,照股均摊生息”。第一种就是官督商办,而第二种则为官商合股,但仅仅是提纲式的条款,没太多具体的措施,其可操作性不强。而盛宣怀在 1872年夏递交《轮船章程》,提出了“委任宜专、商本宜充、公司宜立、轮船宜先后分领、租价宜酬定、海运宜分与装运”等采用官督商办体制的六条具体措施,且倾向于着重通过华商认股来为招商局提供运行资金。该章程虽较为详细具体,却未能确切地反映李鸿章的想法,至于陈钦和沈秉成等的方案虽各有特色,却没什么特别的创意足以引起李鸿章的重视。因而上述亲信幕僚自然无法成为李鸿章理想的经理人选,特别就盛宣怀而言,虽有“家道殷实”的名声,其实财力并不雄厚,且从其办局的思路及其在商界的人脉来分析,对招徕“在沪殷商”投资似乎并不会有太大的吸引力。

  最后,李鸿章经多方寻觅及有关人员的荐举,终于物色到一位“承办海运已十余年,于商情极为熟悉,人亦明干”的人选,他就是时任漕运局总办、海运委员、浙江候补知府朱其昂。朱其昂早年与人合伙在上海经营南北洋贸易致富,后大规模经营沙船,同时与美商在山东烟台合伙设立清美洋行,经营烟台、上海、天津等通商口岸的华洋贸易,并在上海、广东、天津、北京等地设立丰汇、华裕等银号,旋捐纳入官,先为通判,累至三品衔道员,成为十里洋场有名的“官商兼通”式传奇人物。

  朱其昂对经办招商局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且主动表示愿以“身家作抵”。他草拟的《招商章程》20条及《商局条规》,将招商局定性为“官商合办”,股本由商户筹集,接受福州船政局和江南制造局的船只作为“官股”,轮船承运官方漕粮并按照浙江沙宁船章程办理,在纳税方面享受外国船只同等待遇等,“以广招徕,期于此事之必成,而示众商以可信”。.

  李鸿章认为朱其昂的方案较为可行。但考虑到当时闽沪两局并无商船可领,觉得“自无庸官商合办,应仍官督商办”,并经总理衙门批准,正式确定招商局为“官督商办”民用企业。然而经办仅半年时间,李鸿章就发现朱其昂并非轮船招商局的理想人选。

  首先,他缺乏筹资能力,虽经多方筹划,“力排众议,独任其难”,但殷实华商或因畏惧洋商嫉妒,或出于其他原因,均不愿投资人股。即使原与朱其昂一起筹办招商局的上海著名商人胡光墉(字雪岩)和李振玉也不愿认股。前者借口“畏洋商嫉忌,不肯入局”,后者则“以众论不洽,又经辞退”。

  其次,朱其昂虽有丰富的海运和漕运经历,却缺乏经营新式轮船的经验,经手购买的4艘轮船,既不实用,购价又比洋行新造的头等轮船都高。

  最后,他不精通业务且不懂交涉术,在与洋行打交道及开展业务过程中,经常受骗吃亏,半年之内,竟亏损42000多两,致使招商局濒临倒闭。

  情急之下,李鸿章请他的属下四出劝募合适绅商,皆因“赀力不厚,未敢妄允”,后又接受道员孙士达招募财力雄厚的闽粤商人入局的建议,考虑选派与买办商人过从甚密的广东香山籍上海知县叶廷眷“入局会办”,以便“招致粤商”,但结果还是不了了之。恰在此时,盛宣怀向李鸿章推荐了在上海商界享有盛名、富有经营轮船业务经验且已捐资入仕、现尚任职英国怡和洋行总买办的香山人唐廷枢。

  唐廷枢身为买办,协助洋行开拓丝茶、航运、地产和采矿业等业务,赚取了大量利润。同时,他又是个独立的投资人和生意人,先后投资两家香港的当铺、三家上海的钱庄;与徐润一起创办丝业、茶业等同业公所;独自经营上海修华号棉花行,兼做外国洋行购买中国棉花的代理商;参股谏当保险行、公正轮船公司、北清轮船公司和美记等洋行船队,且是华海轮船公司的最大股东。在华商的眼里,唐廷枢是他们利益的代表人物,“他们全都要我代表他们与外国洋行做生意”。在英商怡和洋行看来,唐廷枢在华商中享有崇高的威望,“简直成了它能获得华商支持的保证”。美国旗昌洋行老板也认为,唐廷枢“在取得情报和兜揽中国人的生意”方面,“都能把我们打得一败涂地”。同时,唐廷枢在担任怡和买办期间,捐买了福建道的官衔,因而已具有亦商亦官的双重身份。

  李鸿章听了相关的介绍,觉得唐廷枢虽为效力洋行的买办,且没有追随他经办洋务的经验,但毕竟人才难得,可以不拘常例一试。于是,他先行派遣天津海关的洋务官员林士志和招商局总办朱其昂,于1873年5月赴上海约请唐廷枢和徐润会面,.在大致了解唐廷枢的意向之后,二人就主动邀约唐廷枢赴天津面谒李鸿章细谈。

  唐廷枢于1837年6月初如约赴天津面谒李鸿章,在招商局的官督商办体制、商主商务等一系列问题上达成大致的共识。李鸿章也进而表示可将“轮船招商公局”的“公”字删除,以更好地体现“商主商务”的原则。

  1837年6月25日李鸿章正式札委唐廷枢为招商局商总,并命其悉心经理轮船揽载事务,招募各省殷商,对其寄以莫大的期望。而唐廷枢在向怡和洋行辞去总买办之职后,即就任招商局总办。同时,在唐廷枢的推荐下,有着丰富经营航运和外贸经验的徐润被李鸿章委任为招商局的会办,协助经理轮运事务,同时兼任上海分局的商董。

  徐润(1838~1911)曾是宝顺洋行的总买办,协助洋行经手巨额进出口贸易和航运业生意,并在拓展日本横滨、长崎、神户等埠业务上出力不少。而当时宝顺洋行在上海总行及各地分行的进出口总值平均每年达到数千万两,徐润可按其经办的业务额提取3%的佣金,因而积累了相当可观的财富。徐润在宝顺洋行任帮账和买办时,就开始有了自营的生意,且愈做愈大,例如,与人合营的“绍祥”商号,自内地收购生丝、茶叶等货物,再销售给上海各洋行。1868年,徐润结束宝顺洋行的买办生涯,开始自立门户,利用在洋行时积累的外贸经验和人脉,与各口岸华洋商行进行茶、丝贸易,并投资房地产生意,逐渐发展成为上海名列前茅的茶叶出口商和房地产商。而正值此时,旗昌轮船公司也想聘用徐润为上海总买办,“我正努力把阿润(徐润--引者注) 弄来,但愿成功,虽然他同中国公司(轮船招商局-引者注)的关系是一个严重的困难”,并以高薪劝诱之。徐润毅然拒绝了旗昌公司的“好意”,迅速加入招商局。

  此外,唐廷枢还设法将原琼记洋行买办刘绍宗和著名茶商陈树棠招募入招商局,请“刘绍宗、陈树棠、范世尧三人充当商董,分管汉口、香港、汕头三处事务,俾期联络”。

  数年后,大约在唐廷枢奉命担任开平矿务局总办后,招商局经营和上海机器织布局筹备遭遇困难之际,他又向李鸿章强力推荐了他的另位香山同乡兼合作伙伴、时任太古洋行总买办、同样有着经营航运和外贸丰富经验的郑观应,出任轮船招商局帮办和织布局会办。“乞清宪台札委郑道帮办招商局,专管揽载事宜,以资臂助。”

  郑观应(1842~1921),早年考秀才未中,就奉父亲郑文瑞之命离乡远赴上海,投奔时任新德洋行买办的叔父郑廷江(即秀山叔),边听差,边习英文;1859年经同乡徐润介绍进入英商宝顺洋行,次年任买办。此后,利用业余时间进英国传教士傅兰雅开办的英华书馆上夜课,专攻英文两年,从那时起,他就对西方国家的政治学说、科学技术和社会状况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宝顺期间,协助洋行开辟江西、福州等处揽载行,掌管丝楼及轮船揽载事项,同时投资中外商人合办的公正轮船公司;1869年和1870年,先后捐资赈灾而获授员外郎和郎中;1873年,参与创办太古轮船公司,并投资入股轮船招商局;次年,受聘担任太古轮船公司总理并兼管账房、栈房等事,积极开拓太古洋行在长江沿岸主要港口的业务,设立了不少金融和商务机构。与此同时,郑观应踊跃投资参股各类民族企业,包括开平矿务局、津沪电报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和上海造纸公司等。作为闻名上海滩的富有绅商,郑观应与经元善等创办筹赈公所,与徐润、盛宣怀等人创办义赈公所,为山西、直隶、河南、陕西等遭遇灾荒的地区捐资赈济,颇得社会各界的尊重。

  从此,唐廷枢、徐润和郑观应作为“轮船招商局三杰”,以唐廷枢为核心,相互扶持,相互配合,为轮船招商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和开平矿务局等中国首批大型民用核心企业的兴办和发展竭尽心力,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唐廷枢等“轮船招商局三杰”虽从小接受西式教育,受到西方文化的熏陶,长期担任洋行买办,又受到西方经营理念和经营规则的影响,是典型的“半西化人”。特别是唐廷枢,穿的大多是西装,日常进出的是洋行、洋场,接触的多是洋人,交流用的是英文,处理日常事务使用的是英式方式,“写一手极好的英文”,连美国商人都认为他说起英语“像个不列颠人”。

  第一,雇主提供优厚的薪水、佣金和其他合法收入。据记载,1865年,唐廷枢可从洋行获得5774两的业务开支费用,这中间还包括他本人的薪水1500 两。从理论上说,他无权再抽取佣金。但19世纪60年代后期,上海买办对每笔交易抽取大约2%的佣金却是司空见惯的,有时甚至可高达5%。

  第二,洋行提供的各种福利。为笼络买办尽心为洋行谋取利润,洋商往往给予他们多种福利。例如,太古洋行在郑观应任职买办时,就采用给回扣、补贴房租、可推荐人为买办等办法,“以此羁縻,使其勤奋,为我招来”。 怡和洋行为了鼓励买办为自己开拓业务,赚更多的利润,也会向买办提供一些赚钱的机会,例如,曾将谏当保险公司和怡和轮船公司盈利甚丰的股票让售给唐延枢及有影响的买办。

  第三,买办可通过特殊的身份获得种种额外的利益。“买办的主要收入来源既不是薪水,也不是佣金”,而是买办利用华洋贸易“居间人”的身份,利用各种机会“榨取”的好处,“比一般中国人或一般欧洲人所享有的,何止十倍以上”。而这主要又分几种情况。一是买办可通过自己担任洋行司库的便利,把行号的现金和钱庄庄票贷放给可靠的钱庄,然后将所收利息悉归自己。根据琼记洋行A.F.侯德的估计,“仅此一项,买办每年可得5000~6000元的外快”。二是洋行买办享有一项不成文的特权,就是可将洋行资金挪用于私人用途,为自己的生意救急。”据怡和洋行约翰生的报告,1871年唐廷枢为渡过自营生意的资金危机,用洋行托他代管的“尚未到期约80000两庄票贴现,并且始终没归还”。三是由于外商只熟悉洋行业务中主要的土货和进口洋货的情况,而买办作为业务上的副手,能更加进一步“榨取”好处。例如,对其他土货,可假造一份定价高的报价单,将从货主处多得的钱装入自己的腰包。这种“榨取”的陋规在当时是随处可见的。但唐廷枢在1868年写信给怡和洋行威廉·克锡时承诺“我从未象大多数中国雇员那样,对贵行有丝毫的盘剥或榨取”。四是买办还可通过洋行的仓库来存放自己的茶叶等货物。五是买办拥有的洋行背景有助于他们免受官府的不法勒索,而这是普通华商所没办法避免的。例如,清官员曾向两淮盐商和广州十三行行商索取巨额报效,而买办则可大大地节约这笔开支。

  第四,买办被允许以独立商人的身份经营自己的生意。要做好自营的生意,最重要的是“信誉”,而买办“最大的资本乃是因同洋行有着密切关系而享有的信誉”,正是这种信誉,保障买办能更顺利地以独立商人的名义来经商,帮他们比“大多数人更好地开拓其本人的生意”。唐廷枢、徐润和郑观应等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既以买办为主业,同时又以独立商人的身份经营轮船、钱庄、典当、茶栈、盐业和揽载行等,从中赚取了巨额利润。唐延枢甚至明确向怡和洋行老板汇报,他在香港拥有四家当铺,每年可获25%~45%的利润。而在1869年唐廷枢经清政府批准成为独立的盐商,仅“从扬州运盐至汉口,希望赚到47%的年利”。”徐润早在担任宝顺洋行买办期间就同时有自己的茶庄等独立的生意,离开洋行后,即在上海开设了宝源祥茶栈,随后又在湖南、湖北产茶区增设了多处茶栈,形成一个茶业网络,针对英、美、俄等国消费者的不同喜好,源源不断地向各国洋行提供合适的出口货源,后成为上海最大的经营出口茶叶的茶栈,他被誉为“近代中国的茶王”。19世纪60年代,他就开办房地产公司,仅在1863年,在上海“入地二千九百六十余亩,造屋二千零六十四间”。.此后房地产生意逐步扩大,“在租界者”或“近租界者”,先后建造“房屋三千余间”,仅租金一项收入“每日可得租金四百二十两”。 如按年计算,约可得租金 15.33 万两。

  以上可见,唐廷枢等三人的买办生涯及其相关的投资或自营生意,早已使他们富甲一方,而现在需要他们做出决断,弃买办职业而转型投身国家的近代工业,其中存在不小的不可预测性。

  当时郑观应确实有过犹豫,从时间上论,他从买办转而成为民族企业家要比唐廷枢、徐润晚得多。而且不同于唐廷枢、徐润,他还有过一段两种身份兼有的“双面人”的“过渡性”时期,即在担任太古洋行总买办的同时,竟兼任着上海机器织布局会办、上海电报局总办等重要的职位。显然,郑观应的犹豫主要在于“所虑官督商办之局,权操在上,不若太古知我之真,有合同可恃,无意外之虑”。具体而言,他对晚清官场的不确定性感到忧虑。例如,加入官督商办企业后,他的经济收入是否会形成较大的落差;他的经营主张和想法能否得到尊重;他的管理才能或潜力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等等。这些显然都有可能成为他的考量因素。“是以弟不计薪水之多寡,惟恐舍长局而就短局。”对他个人而言,在李鸿章未给他明确的承诺之前,继续做买办无疑是“长局”,放弃买办职务而进招商局则有很大的可能是“短局”。

  可以想象,有这种顾虑的绝对不会只有郑观应,无论唐廷枢还是徐润,在如此重大的抉择面前,同样也都会有所顾虑。但他们毕竟是生在中国、长在中国的中国人,长期受中国传统道义的熏陶且从未放弃过作为中国人对国家、对人民所担负的道义和责任。唐廷枢永远都不可能忘记入读澳门教会学校时,正值战争爆发,澳门海关被炸毁的场景。唐廷枢回忆道:“幼时偶与二三友人到澳门一游,将及澳,见官汛、炮台、房屋,枕行倾倒,志其故,为番人滋事所致。及抵澳,见番人楼台庙宇,宏壮可观,其炮台船只坚固,却与内地不同。”.强烈的反差在他幼小内心世界留下了深深的伤痕,悲愤地发出他们“从何而来,所然何事”之问。正是从那一刻起,唐廷枢萌发了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

  同时,唐廷枢等人虽较长时期为洋行对华贸易效力,但当他们有自己投资的轮船公司或轮船也不可避免地遭受到洋人航运公司的倾轧,特别当唐廷枢目睹洋人轮船老板歧视中国乘客“待之不如羊”的做派,其内心的愤懑自然是日益强烈。但即使他们已拥有巨额的财富,即使他们已拥有自营的外贸企业,仅凭借他们个人的微薄之力,能够公开与外国人进行相对有效的竞争,从而在某一些程度上阻止肆无忌惮的外国资本的入侵吗?显然不可能。而要达到抵御外国侵略的目的,只有借助国家之力。一旦国家下决心组建本国航运企业,不仅要设法夺回被洋人洋轮侵占的经济利权,而且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兴办民族民用企业,为民生日用提供便利,为国创造财富,为民族自强自立创造条件,更何况自己被位高权重、识大势懂大体而又能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李傅相看中并委以大任,面对国家变法鼎新的大势、建“数千年未有之伟业”这种难能可贵的历史机遇,可以通过自己的经验和才智兴建本国的轮船公司,为国家效力,同洋人商战,何乐而不为呢?

  正如唐廷枢、郑观应等人创办的一份报纸《汇报》所发表的文章《论丝茶宜出洋自卖》写道:“今火船往来中国者正多,获利亦巨,各国皆有轮船公司,在华人亦应会合公司,专造轮船运货出进,自取其利,无庸附搭他国也。”这种发展中国新式轮运业、同洋商争夺经济权利的鲜明主张,可谓清晰地反映了唐廷枢等人进招商局的主导思想。更何况,他们不仅对自己“初学商战于外人,继则与外人商战,欲挽利权以塞漏卮” 有充分的信心,而且对于李鸿章设计官督商办体制发展民族工业事业也寄予了厚望。在外商横行中土、肆意侵夺我国经济利权的情况下,采取官督商办体制无疑是个相当理想的选择,正如郑观应分析道:如果也像早期军工企业一样,采用官办机制,其弊不少,“全恃官力,则巨费难筹,兼集商资,则众擎易举”;如“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倚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肯定难获其成;而唯有采用“官督商办”体制,则官、商结合而“各有责成”,“商招股以兴工,不得有心隐漏,官稽查以征税,亦不得分外诛求。则上下相维,二弊俱去”。在李鸿章设计的官督商办体制下,企业由“商”经营,“官有保护之责,无干预之权”,有了足够硬的靠山,无论面对与外商的商战、政府官员的阻力或是国内投资的压力,都有可能迎刃而解。在对官府支持十分乐观甚至有些盲从的情形下,他们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买办职位而投身于民族企业的创办事业。长期的买办生涯和自营的外贸生意为他们积累了高额的财富,却从未妨害他们做一个忧国忧民的爱国者。

  唐廷枢在1883年赴欧美进行商务、矿务考察,为随行人员袁祖志出版记载这次考察行程的《瀛海采问纪实》一书作序时写道:“事事以利我国家、利我商民为务,而不为纸上凿空之谈。”这正是对他自己一生理想、信念和矢志不渝的追求的最真实写照。在长期与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对于洋行洋轮肆意侵夺我国经济权益的行为早已痛恨于心。早在1858年,唐廷枢就经常根据华商的要求,代表他们的利益,同外国洋行交涉。“只要我能腾出几分钟时间,我总是帮助我本地朋友工作……为了照顾他们的利益,我已经被他们推举为公正和北清两轮船公司的董事。”.1872年即在接手兴办轮船招商局之前,他就和徐润、叶顾之、潘爵臣等人一起积极倡议创立广肇公所,旨在团结在沪广东同乡,“联乡里而御外侮”。而他在接办轮船招商局后,更是以学于洋行的商战经验同洋行开展良性的竞争,从而使洋人深感这种竞争所带来的压力。“当唐氏在东方一家第一流的外国公司(怡和洋行)任职时,获得了丰富而广阔的经验,他正在运用这个经验去损伤这些外国公司。”.

  至于郑观应在同治元年已经开始“究心政治、实业之学”,考虑从政治、经济两个重要的领域探索救国之道。1863年就开始酝酿写作,并在1872年就已将《救时揭要》一书基本编著完成,序中表达了他“角景伤时,略陈利弊”的想法,其中24篇文章有11篇涉及反对外国侵略者贩卖猪仔和奴役,而其中在1872年前后写的《论商务》和《论中国轮船进止议》等文章,对我国内河沿海“洋船往来,实获厚利,喧宾夺主”的情况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明确指出“凡西人长江轮船,一概给价收回”,“庶长江商船之利,悉归中国独擅利权。为民为国,婿不是乎在矣!”

  因而,当唐廷枢面谒李鸿章,聆听李鸿章有关面对三千年变局、当建三千年未见之伟业的宏论以及通过兴办民族企业,实现“内要自强、外争利权”宏伟目标,正好同自己内心所思所想相吻合时,自然是热血沸腾,不仅自己最终放弃买办的职位,而且还说服徐润一起参与,并动员郑观应等众多著名绅商一起集商股支持招商局的发展。而郑观应后来也在李鸿章的感召之下、唐廷枢和徐润的影响下,最终放弃了续任买办的机会,先后投身于招商局、上海机器织布局的管理者行列,为近代民族工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此后,中国工业近代化的走向也正如唐廷枢他们所预料的那样,继轮船招商局之后,上海机器织布局、开平矿务局和天津电报局等民族民用企业涌现,而它们又大多采用了官督商办下股份制形式。据有关部门统计,在1875~1894年,仅在采矿业方面就兴办了24家近代企业,其中有23家采用了官督商办的形式。可见,“官督商办”企业在中国工业近代化早期,确实起到了吸引、积聚民族商业资本,将它们成功地转化为民族工业资本的作用,.有力地促进民族工业的顺利发展。从“求强”到“求富”,从仿造枪炮到仿行轮运、纺织、电矿、铁路,体现了中国由封建主义手工劳动落后的生产方式向采用机器工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型,而唐廷枢等人正是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才有可能转型为对中国工业近代化做出重要贡献的民族企业家。

  所谓利,指的是利益。我国为传统的道义国家,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西方资本主义因素的渗透,也毫无疑问地引发了“逐利”的倾向。对于每一个参与市场经营的人士来说,无论对于投资或是职业、职位的选择,免不了从是否“有利”的角度来考量或权衡。“以利合者,必以利离”,“以利交者,利尽必散”。义利之辩,就涉及道义与利益的关系问题。对于长期在洋行工作且拥有丰厚报酬的唐廷枢、徐润和郑观应而言,要他们毅然决然地放弃优厚稳定的买办收入,投身于民族企业的建设,单纯运用爱国热情或民族重任来解释,确实不那么有说服力。毕竟他们是商人,在商言商,必然会涉及一定的利益考量。当然,这既涉及狭义的个人利益的考量,也可能涉及个人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关系的考量。因而李鸿章在运用民族大义的感召之外,肯定也对他们前景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承诺,而他们也肯定会对自己职业转型的利弊得失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估。

  中国自秦汉以来的大一统封建专制王朝,形成官为本、商为末的政商关系思维定式,士子入仕成为士大夫公认并追求的理想,尽管随着近代中外贸易的日益频繁,买办绅商发家致富的增多,捐纳入仕的增多,开始逐渐改变传统的政商生态。但对于其中大部分绅商而言,即使有了“红顶商人”的桂冠,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已能够体面地踏入晚清政权的“官场系统”,成为大清王朝行政体系中可以“入编”的正式官员。只要他们仍然停留在“候补”的层次,而没有得到实授的官职,无论他们拥有多少财富,或在国内拥有多少资源、人脉,只能永远属于有虚衔而没有实权、没有话言权的旁观者。只有获得实授的官衔或实际的职位,或实际进入政府体制,或在李鸿章等地方大员的麾下当幕僚或帮办,才有可能得到社会上所认可的那种传统的“体面”,才有可能实现他们毕生所追求的“光宗耀祖”。

  自战争以来,买办通过捐纳获得实职的相当稀少,仅有先后实授为苏松太道(即上海道)兼江海关监督的香山人吴健彰和杭州人吴煦以及实任苏松太道的宁波人杨坊,实为当时上海华洋杂居,中外交涉事件频频发生而官员中懂洋务、会外文、善交涉的人士实在太少所形成的特例,此后这一现象再难重现。对于唐廷枢他们来说,即使几次三番捐纳入官,官衔不断提升,但都是“候补”虚衔。因而通过由买办转型为有官方背景的企业家,成为国内首家官督商办民用企业(虽是公司,却因为由清政府批准设立而称为“局”“官局”,其负责人不称“经理”而称“总办”)的负责人,同样能得到清政府的正式任命。

  至少在郑观应等人的理解里,招商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开平矿务局、电报局等为何都称局而不称公司?因为它们有着皇恩浩荡的“奏准”和“奏设”,维系着国家意志、国家利权,事关国计民生,而非一般的私营公司可同日而语。“按西例:由官设立办国事者谓之局,由绅商设立为商贾事者谓之公司。……今中国禀请大宪开办之公司,虽商民集股,亦谓之局。……所以各局总办,道员居多。”.凭借如此别具一格的“官衔”而率先亮相于晚清华洋杂居之海上“仕林”,他们虽仍与传统科举及第大相径庭,但毕竞成为当时全国买办华商界万众瞩目的翘楚,体现着从商生涯的巨大成功。

  尽管他们清楚地知道,进入洋务企业并非进入真正的官场,但至少可以在权高位重的李鸿章支持或庇护下,为国家自强、民族自立、发展实业、造福民众做些实际的工作,因而接受李鸿章的邀请兴办民族企业,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件值得引以为傲的事情,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在他们看来,买办生涯已经使他们腰缠万贯,增加财富不再是他们的唯一目标。而他们迫切想做的,就是将自己通过买办生涯积聚的财富、从洋行学到的商战经验,用于创办或投资近代工矿的实践,以实现“外争利权”、国家自强、民族自立、民众富有的宏伟目标,同时体现他们的自身价值和能量,实现他们“光宗耀祖”的夙愿和理想。

  李鸿章在唐廷枢等人入局前就明确地规定了官督商办体制下“商主商务”的原则。唐廷枢深谙洋商的经济活动得依赖华人的短处,所以相信通过个人的经营能够使招商局获得比洋商更多的利润。他和徐润等人在入局之前,就筹划过一个预算方案,面对外国轮船公司的竞争,唐廷枢、徐润通过一系列分析中外轮船公司的力量对比,以商人的专业眼光,指出招商局具备三方面条件,在与外商抗衡过程中具有较大的优势:一是有官方从南方往京师的漕粮专运业务,二是仓库劳工等管理费用都比洋商低,三是更容易承接本国商人托运的货物。因而他们估计,在投资50万两、购买4艘轮船的情况下,因有漕粮补贴,再加上搭客运货,每年只要航行3个月,就有足够的把握获得净盈利10.8万两,利率高达 20%。因此,他十分认同李鸿章的观点,接办招商局“固创千古未有之局,亦为万世可行之利”,.于国于民于己都有好处,何乐而不为?因而,唐廷枢和徐润就抓住了时代赋予的机会,由洋行买办或放弃洋行的高薪邀约转而成为近代民族企业家。

  当然,唐廷枢、徐润和郑观应之所以能够下决心进入官督商办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也为李鸿章为国敢于担当的领袖人格魅力和礼贤下士的气度所折服。李鸿章作为洋务派领袖之一,主持了当时四大军工厂的建设,敢于面对民族经济所遭遇的严重威胁,敢于从民族大义出发,提出了全力发展事关国计民生的民用企业的主张,意在“与洋商争衡,庶逐渐收回权利”,“以土产敌洋产,力保中国商民自有之利权”,“然与其任洋人在内地开设铁路铜(电)线,又不若自行仿办,权自,彼亦无可置喙”。针对洋商擅自修建吴淞铁路一事,应警示英领事,“告以中华自主之国,若创兴此举,须得自办,断不能由人强勉”,并将兴办企业与国家开源、保利、收权、求富紧密地结合起来,“所关系国家体制,华民生计极巨”, 其目标在于建设一个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既富又强的独立主权国家。显然,这一宏伟的目标与唐廷枢等人作为中国人的爱国志向和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

  同时,李鸿章早就清楚地意识到,目前国家经济建设急需人才,但“人才之难得”,“饷力人才实有未逮”,因而求才似渴,不拘一格,“使天下有志之士无不明于洋务”,故敢力排众议,起用唐廷枢等这些长期被边缘化的买办群体,派要员专程赴上海会见唐廷枢等人,并邀约单独会面,对唐廷枢有关经办招商局的见解和建议更是表现出言听计从,从而使唐廷枢深感李鸿章的诚意,并使其创办民族企业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对此,徐润也是深有同感的,他认为“唐君得国中最有权力、极高明之贵人李鸿章以为庇护之主,诚大幸也”,“唐君诚为明见远识之人,为余等从来所未经遇见”,而当时得李鸿章知遇之恩,足见李鸿章“深谋远虑而能善用之也”。“此二公若能如余等所望,得享永年,于国中之商务,大有进步者也。”.

  关于这一点,连外国商人都深感来自唐廷枢的竞争压力。“(招商)公司是由唐景星很能干地经营着,不过他在思想上与其说是中国人,毋宁说是外国人。他是李鸿章关于西方思想的一切事情上的机密顾问……航船公司的创立和扩大就是他建议的。”特别是对于李鸿章有关官督商办体制下“商主商务”的办局原则以及有关官方如何提供必要的“维持”政策、如何在财政和道义上支持等方面的承诺,唐廷枢深以为然,深感久久蕴藏在心头的“为国效力”抱负将得以实现。

  而在轮船招商局开办之后,李鸿章确实提供了全力支持,给予唐廷枢在局务处理上很大的自主权,使唐廷枢可以通过重订《轮船招商局规》和《轮船招商章程》,依规治理公司,将轮船招商局改组为“商主商务”的真正的“官督商办”企业,即企业由商人出资,资本为商人所有,在政府监督之下,“盈亏全归商办,与官无涉”。李鸿章对官督商办的解释是“赖商为承办,尤赖官为维持”。.唐廷枢则对此做出更为具体的诠释:“所谓维持者,盖恐商人办事不能经久,故拨漕粮和拨借官帑,以固其根。”

  李鸿章对招商局的维持实可谓无微不至。无论在唐廷枢采用西法经营、实行合股投资体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之时,或在遭遇旗昌、太古和怡和轮船公司的恶性竞争以及唐廷枢、徐润等人决意收购旗昌轮船公司之时,李鸿章都在政策上和经济上予以强有力的支持,数次上奏朝廷先后赋予招商局四项特权。

  一是拨供官款予以支持。“督同”各司道台局在1876年《烟台条约》签订后,“赶紧筹拨官款五十万”,并动员各省地方筹集“官款二百万两”,.迅速帮助招商局解决了因拓展业务、购置轮船而运营资金匮乏的窘况。

  二是允准缓还官款及其利息。针对招商局面对旗昌、怡和等外国轮船公司的压价竞争所面临的急需资金流的状况,奏准“仿照钱粮缓征、盐务帑利缓交之例”,允许招商局缓期三年归还上述实际筹借到的198.8万两官款,至1880年起均分四年归还本金,第五年起“再酌量分年补缴此七年之息”,使招商局有充实的财力战胜洋商的恶意竞争,并在成功收购旗昌轮船公司后扩大经营规模,先后开拓至新加坡、菲律宾和日本等处,甚至远抵美国夏威夷、旧金山和英国伦敦等的国际航线,使中国龙旗漂洋过海,一彰国威。

  三是增加运漕、统运官物及享优惠税费。针对漕粮及官物运输遭遇洋商轮船争相揽载,致“中国自有之利”被肆意侵夺的状况,奏请安排给招商局承运更多的漕粮。“必准其兼运漕粮,方有专门生意,不至为洋商排挤”,. 建议“自光绪四年起,苏、浙海运漕米必须照四五成一律加拨,不准再有短少。又得江、鄂岁拨采办漕粮,多多益善,以后洋商虽争衡不懈,商局挹彼注此,足与周旋,必不至有蹉失”。.而且“沿江沿海各省遇有海运官物,应需轮船装运者,统归局船承运”,并让招商局享受优惠运价,“另有运漕耗米及带货二成免税”.以及“所有保险局存本及新收局船保险银两,应并归招商局统算,无须作为浮存照市付息,亦无庸另提九五局用,别立一局”等优惠,不仅以此增加招商局的经济收入,更力争保障运漕“为中国独擅之利,彼族不敢搀与,以自立根基”。

  四是准令招商局轮船通行全国水域。参照“西国通例,准令华商轮船在沿江、沿海及内河不通商口岸自行贸易,外人断不能觊觎均沾”。李鸿章认为,“查泰西各国专以商务立富强之基,故于本国轮船莫不一力保护”而“不至为他船侵夺”,尤可参照日本保护本国轮船权益的做法,明确规定“不通商口岸既不准洋船贸易”而“准华船任意揽载”。当然,由于“长江则有条约明文,自不得援引此例”,但“此外则全由中国自主”。

  轮船招商局正是通过以上四条措施,维持招商局正常运行,抵御洋行的恶意竞争,在设局最初七八年时间里,不断克服资金上的短缺,且化亏为盈,有力地保障招商局的稳健发展。特别在“归并旗昌以后,轮船添至三十余号,各码头栈房悉占江海形胜,局势益形展拓”,从而发展成为雄踞中国最大的轮船公司,“迄今长江生意,华商已占十分之六,南北洋亦居其半,固非归并旗昌不能及此”。.对于“借分洋商利权,以固华商心志”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富强之效应可立待”,“其裨益于国计民生殊非浅鲜”。

  在轮船招商局兴办有起色之后,唐廷枢受李鸿章的委派和支持,先后主持创办开平矿务局等近代新式企业多达47家,其中属于国内或地区内首创的就有6家,且在近代经济史上创造了许多个“中国第一”:第一家大型“官督商办”的商办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第一家机械煤矿企业-开平矿务局,第一条铁路一唐胥铁路,第一台蒸汽机车“龙号”火车头,第一家保险公司,第一家水泥厂,第一家机器棉纺厂,钻探出中国第一座油井,铺设中国第一条电报线。

  至于徐润,在担任招商局会办期间,协助唐廷枢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还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第一家民族机器印刷厂;在担任开平矿务局会办期间,大胆聘用英国工程师,应用近代技术采掘煤炭,使开平煤炭迅速取代洋煤占领天津地区市场,并逐渐扩大到国内其他口岸,为北洋舰队以及地方工业提供了必需的燃料。同时,主持修筑中国第一条铁路线,成功地将煤炭运输到天津;先后投资平泉铜矿、天华银矿、建平金矿和金州煤矿等10余处矿产,为发展中国近代采矿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郑观应在担任太古轮船公司买办期间,就已先后参股轮船招商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开平矿务局、津沪电报局和上海造纸公司等“官督商办”民族民用企业;投资山东登、菜、青、莒四府和东北锦州的五金矿等企业。最终应李鸿章之邀,毅然弃买办职业而全身心地经营民族企业,先后担任上海机器织布局会办和总办、上海电报局总办、开平煤矿粤局总办、汉阳铁厂总办、吉林矿务公司驻沪总董、粤汉铁路购地局总办、广州商务总会协理和广东商办粤汉铁路有限公司总办、招商局公学的住校董事兼主任和上海商务中学的名誉董事等重要职位,为我国首批民族民用企业的创办和发展、我国近代教育事业贡献了智慧和心力。

  当然,唐廷枢、徐润和郑观应不仅以近代企业家的身份出现在近代工业化舞台上,而且以社会慈善家、教育家、外交家和思想家的多重身份出现在近代中国的政商舞台。唐廷枢是个社会慈善活动家,长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创办了上海历史上第一家医院仁济医院,这也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家西医医院;出资赞助普育堂、辅元堂、清节堂等慈善机构;每当国内遭遇旱灾水灾,或倡议设立慈善机构,或发起劝捐赈灾活动,或组织救灾赈灾。唐廷枢关心贫困儿童的成长,1875年,倡议开设抚养局,收留流浪儿童,并在其中设立一所公益学校,制定专门章程,贫困家庭子弟也可以前来读书。在自己所开办的企业,规定童工在工余时间必须入学读书,并提供免费的生活学习用品。”由于致力于赈灾助捐和慈善事业,唐廷枢多次受到朝廷的“传旨嘉奖”。

  唐廷枢热心近代文化教育新闻事业,早在1862年他30岁时,就主持编著《英语集全》共6卷,这是中国人编纂的第一部汉英词典,而他编纂该词典则“因睹诸友不通英语,吃亏者有之,受人欺瞒者有之,或因不晓英语,受人者有之”。1872年,唐廷枢与驻上海英领事麦华陀一起倡议开设格致书院,请外国学者定期开设各类科学讲座,分别介绍西方天文、制造、化学、地质、绘图等科技地理知识,并在书院内陈列西方科技书籍的中文译本以及各种科技仪器仪表和矿物标本等,供国人参观学习,“以冀将来艺学振兴,储备人才,施储实用”。同年,在容闳建议下,清政府决定分四年选派120名幼童留学美国。为了顺利推进这项计划,唐廷枢亲自回到家乡,推荐选拔留学幼童。120名幼童中有三分之一来自他的家乡香山,这中间还包括他的族侄、日后成为民国首任总理的唐绍仪,清华大学首任校长唐国安。留童回国后,唐廷枢亲自指派洋矿师对分配到开平矿务局的人员进行悉心指导,培养出了詹天佑、邝景阳、邝荣光等中国首批铁路和矿业工程师。唐廷枢深知培养掌握西方科学技术的人才对国家办洋务的重要性,把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作为培养洋务人才的基地,明确规定所有聘用的洋人必须向中国人传授技术。1874年,唐廷枢的香山同乡、澳门教会学校的同学,我国近代首位归国效力的留美博士容闳创办,他另一位同乡郑观应具体规划的《汇报》正式出版,对于这份旨在推广资本主义新思想、新文化的报纸,唐廷枢不仅表示支持,还给予了经济上的资助。

  唐廷枢还热情参加李鸿章、丁日昌等洋务派首领主持的对外交涉事件,例如,1876年起协助福建巡抚丁日昌处理福厦电线案和日本索伯拉那船案。在福厦电线案中,英、法、美、德四国领事在未得到当地政府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修建从福州到厦门的电话线,遭到当地绅民的阻挠而无法施工,清政府决定买回自办,唐廷枢受派处理此事时,发现合同正本为英文,解释权在洋人手里,经过与对方十多次来回辩论,最终成功撤销原合同,重新用中文订立合同,收回电线由晚清政府接办。在处理日本索伯拉那船案时,唐廷枢亲自到案发地调查取证,并赴厦门与日本领事交涉,经多次谈判,据理力争,历时15年,最终迫使日本领事不得不承认事实,成功化解了一场即将爆发的战争。同年,李鸿章在烟台处理“马嘉里”案件和“吴淞铁路”案件,唐廷枢受李鸿章之命,全程担任翻译,协助谈判,其间,针对外国使臣的无理要求和要挟,凭借多年和洋人打交道的经验,据理力争,充足表现了一位弱国翻译不卑不亢,有理有节的气节和风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国家的权益和尊严,深得李鸿章的赏识。

  追随李鸿章参与多项洋务活动,不仅使唐廷枢有了更多为中国近代化事业贡献才智的机会,也为他提供了政治上的晋升台阶。在唐廷枢进入招商局之前,他就已通过捐纳获得了同知官衔。此后,他的官衔随着他举办近代企业、参与涉外交涉以及各种社会事业的成就而上升,不仅由同知逐级升为二品候补道,更是得到李鸿章“堪备各国使臣”的保荐。唐廷枢为国效力的能力和人品得到殊多洋务派官僚的称誉。福建巡抚丁日昌十分赏识唐廷枢,称赞他是个“才识练达、器宇宏深,于各国情形以及洋文洋语,罔不周知”.且“措施悉合机宜,深资其力”的洋务之才,因而曾奏请朝廷,命李鸿章、沈葆桢等人派唐廷枢迅速赴闽协办洋务。而两江总督沈葆桢、湖广总督李瀚章也都因为唐廷枢办事干练而试图将其调入自己的幕府,但都为李鸿章所婉拒,而一直把他留在自己的幕府,协助处理棘手的内政外交事务,唐廷枢也成为晚清时期政商融合的典范。

  1878年6月,上海《远东月报》载文称赞唐廷枢主持近代新式轮运企业“破除旧时之锢习,采用新法,集国人之资,用众人之功……均以西法经营,又得国人之信任。所见之明,无可及也。伊为中国未经创见、最大方略之领袖”,“我西人日与华人互相周旋,惟此君之广识博览,实令人钦佩也”。.

  1892年10月,唐廷枢在天津病逝,他的死讯当时刊登在中国几乎所有报刊上,甚至多个国家驻天津的领事馆下半旗志哀;唐山百姓为他建立“唐公祠”;李鸿章为他主持葬礼。《北华捷报》发表了一份讣告,其中这样评说道:他的一生,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时代。他的去世,对外国人和中国人,都是一个持久的损失”,“要找一个人来填补他的位置,那是困难的”。他的友人和同僚郑观应给予相当中肯的评价:“盖此公一生精力尽销磨于商务、洋务之中,数十年来备尝艰苦,凡事不因仇怨,顾全大局,力图整顿,洵为吾粤中办洋务之特出者。”徐润也以崇敬的心情寄托他的哀思:“景公诚人杰乎哉!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心窃向往焉。”甚至到了 1982 年,怡和洋行在纪念该洋行创办175周年的特刊上刊文,还特称唐廷枢“既爱国,又有世界眼光”。在唐廷枢去世近一个世纪之后,仍有外国企业纪念他并做出如此高的评价,可见唐廷枢作为爱国者给有悠久历史的怡和洋行留下了多么深刻的印象。

  徐润在近代中国政商舞台做出了杰出贡献。作为企业家,他协助唐廷枢把招商局办成中国首个真正的商办股份制企业,他创办和参与创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第一家机器印刷厂和第一家机械化的大型煤矿企业--开平矿务局。

  1887年秋,徐润已年近五旬,应李鸿章的委派,首次出关塞勘矿,并在此后近20年的漫长岁月里,北出长城,南至广东,东赴台湾基隆等各个矿区,或深入矿井验看,或翻山越岭踏勘,为开发利用中国的矿产资源鞠躬尽瘁。徐润在担任开平矿务局会办期间,推广应用近代技术采掘煤炭,促使开平煤炭迅速占领天津地区市场,将进口煤炭从天津市场挤了出去,并逐渐扩大到国内其他口岸,为北洋舰队以及地方工业提供了必需的燃料。通过修筑中国第一条成功的铁路,将煤炭用铁路运输到天津,同时,还发展了焦炭、水泥等一批附属企业。他是开平煤矿的大股东,并先后投资过平泉铜矿、宜昌鹤峰州铜矿、孤山子银矿、三山银矿、天华银矿、潭州银矿、建平金矿、金州煤矿、贵池煤矿等10余处矿产,为中国近代采矿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徐润积极推动中国教育文化福利事业近代化,参与创办格致书院、仁济医院、中国红十字会和同文书局等,特别通过创办同文书局,陆续影印了《古今图书集成》、二十四史、《资治通鉴》、《全唐诗》、《佩文韵府》、《康熙字典》等中国典籍,对于保存和弘扬祖国的文化遗产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他主持翻译出版的大量西学图书,为此后的维新运动、辛亥革命带来启蒙的先声,具有特殊的推广和宣传价值。”

  在人才培养方面,徐润积极努力配合选派中国幼童官费赴美留学工作,并在留美学生被意外召回和备受冷落的情况下,主动出资担保,设法将他们分派到政府部门和电报、铁路、轮船、矿务等近代企业工作,使他们“学以致用”,从中涌现出铁路工程师詹天佑、矿冶专家吴仰曾、北洋大学校长蔡绍基、清华大学首任校长唐国安、民国政府首任总理唐绍仪和民初外交部部长梁如浩等杰出人物,在不同的领域推动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

  郑观应不仅是位较为成功的民族企业家,同时还是中国近代最早具有完整维新思想体系的理论家、启蒙思想家,他早年在洋行当买办和投身民族民用企业的经历以及他在英国传教士傅兰雅开办的英华书馆上夜课期间所接触和了解到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政治学说和先进科学技术知识,使他对国家命运、民族独立和体制改革等问题产生了浓厚兴趣,先后出版了具有爱国主义和改良主义思想倾向的系列论著。

  1862年写成的《救时揭要》一书(1873年出版),通过针对当时存在的贩卖华工、危害、救灾恤贫、慈善救济、航运利权、溺女婴等社会焦点问题,切中时弊,同时对症下药地提出解决之道,体现了他作为爱国人士的强烈的时代责任感。

  1871年写成的《易言》一书(2卷36篇),以极大的爱国主义热情,揭露欧美列强的侵略野心,主张通过学习西方以求“克敌制胜”之道,“夫欲制胜于人者,必尽知其成法,而后能变通;能变通,而后能克敌”,.提出以国富为中心的改良主义思想及系列改革措施,包括采用西方科学技术和机器生产,鼓励商民投资矿产、造船和铁路,实行华洋税赋平等,对国内商民实业实行保护性关税政策;主张采用西方议会制度,实行君主立宪制;履行万国公法,与外国缔结对等外交。但《易言》仍未脱离“中体西用”思维的束缚,仍希望用“中国五帝三王之道”作为根本,借助西法来达到富强的目的。

  1894年,郑观应在澳门隐居期间,致力于扩编《救世揭要》和《易言》,于1894年出版《盛世危言》,以“富强救国”为主题,提出事关国内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和文化等所有的领域实行全方位改革的维新思想体系及具体的改革方案,形同近代变法大典。郑观应早在1882年就在我国首次使用“宪法”一词,在《盛世危言》中明确要求清廷“立宪法、开议院,实行君主立宪”,提出立宪与实行议院政治的主张,成为“中国近代明白准确地提出实行君主立宪要求的第一人”。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的《西学》篇提出“主以中学,辅以西学”的学习西方的原则,在《商战》篇提出“习兵战不如习商战”的“以商立国”理论.以及他对中国政府创设商会、保护商人权益的呼吁,使他成为当时最早的商战思想家和维新思想家之一。

  《盛世危言》的问世引起晚清社会的极大反响,被称为“负经世之才,综贯中西……如良医之治疾、大匠之程材”,.“今阅是书,所说中西利病情形了如指”,“以期与海内诸公择而力行之……自然国富兵强,四夷宾服。奚不是书为左券也哉”。礼部尚书孙家鼐将此书推荐给了光绪皇帝,光绪皇帝读罢给予高度评价,谕令总理衙门印刷2000部,分发给大臣阅读。《易言》传到韩国,对韩国近代化进程产生重大的影响。郑观应在封建庙堂上高呼改革维新,不仅改变了清王朝统治阶级对西学、洋务的看法,而且还对康有为、梁启超,甚至孙中山和产生了影响,在中国旧民主主义思想和新民主主义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中留下了他独特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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